自诉故意伤害罪(自诉故意伤害罪辩护词)
小深今天给分享自诉故意伤害罪的知识,其中也会对自诉故意伤害罪辩护词进行解释,希望能解决你的问题,请看下面的文章阅读吧!
自诉故意伤害罪(自诉故意伤害罪辩护词)
自诉故意伤害罪(自诉故意伤害罪辩护词)
自诉故意伤害罪(自诉故意伤害罪辩护词)
1、故意伤害可以是自诉案件,也可以是公诉案件。
2、需要根据受害者的受害情况而定,如果受害人员属于轻伤,是自诉案件。
3、如对受害人员构成轻伤以上的伤害时,属于公诉案件。
4、公诉案件一般情况下由机关立案侦查,审查。
5、如果没有提起公诉,但是被害人有证据证明受到轻伤害的可以到。
6、公诉案件,亦即刑事公诉案件,是指由各级检察机关依照法律相关规定,代表追究被告人的刑事而提讼的案件。
7、自诉案件,公诉案件的对称。
8、即自诉人提讼的案件。
9、法律依据:《中华治安管理处罚法》第43条殴打他人的,或者故意伤害他人身体的,处五日以上十日以下拘留,并处二百元以上五百元以下罚款;情节较轻的,处五日以下拘留或者五百元以下罚款。
10、《中华刑法》第二百三十四条【故意伤害罪】故意伤害他人身体的,处三年以下、拘役或者管制。
11、犯前款罪,致人重伤的,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;致人亡或者以特别残忍手段致人重伤造成残疾的,处十年以上、或者刑。
12、本法另有规定的,依照规定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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